• 周三. 6 月 5th, 202410:47:34

    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对于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和民族心理都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影响。因此,鲁迅先生曾精辟地指出:“中国的根底全在道教。”[1]所以,不了解道教, 就不可能全面了解我国古代的社会、文学艺术和科技成就,更不能全面地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热潮的再度兴起,中外学者对道教的研究也日益重视,且把它同世界上的其他宗教派别互相比较,其间提出了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诸如:中国有没有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是什么?它产生于什么时候?其基本教义和主要特征是什么?天师道与太平道是何关系?等等。笔者在编写道教系列丛书《天师道祖——张道陵》的过程中,对上述问题略有心得。现聊发拙论,以期抛砖引玉,求正于方家。 一、天师道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的最早形态 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外学者观点迥异。外国的尤其是西方的宗教学者多以教为标准,来衡量曾对中国文化产生过巨大影响的道教,从而得出道教不是一个宗教派别、中国从来没有土生土长的宗教的结论。而东方的尤其是国内学者则持相反的观点,一致认为道教就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但是,对于道教产生的年代,亦即天师道是否为道教的最早形态,则争论激烈,主要有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道教产生于先秦时期;二、道教产生于西汉时期;三、道教产生于东汉时期;四、道教产生于东汉顺帝时期;五、道教产生于东汉末年;六、道教产生于魏晋时期。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必须全面了解张陵所创天师道的基本内容,亦即天师道是否具备了宗教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世界上的宗教是千差万别的,号称世界三大宗教的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各自具有独特的内容和表现特征。因此,我们绝对不能用其中任何一种宗教的标准来衡量其他宗教。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道为核心,并有机地结合印度佛教的合理内容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种类。它既有不同于西方文化的民族性特征,又具有世界各民族宗教文化的共同性特征。对于一切宗教的基本特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作过明确论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2]这就是说, 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必须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宗教的内在要素,亦即宗教的观念或思想,情感或体验;二是宗教的外在要素,亦即宗教的行为和活动,组织和制度。一种完整成型的宗教,必须是以上诸种要素的有机组合。天师道作为中国古人为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寻求出来的解决生命危机的思想与方法,显然已经具备了宗教的一般特征和基本内容。 首先,宗教神学要求信徒对超越现实世界的神及偶像顶礼膜拜,并进而创造出一个超越世俗生活的理想境界。而这些被膜拜的对象,又是人们为对抗现实世界并以现实为参照物幻想出来的东西,具有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圣性。天师道所崇拜的神及偶像包括其最高神玉皇大帝、太上老君以及诸神信仰,正是当时人们以现实生活为参照物幻想于头脑中的产物。它所描绘的逍遥自在、长生不死、飞升成仙的神仙境界,显然深深隐藏在信徒们的心灵深处,是当时人们试图役使自然、超越现实、以达延年益算、长生不死的理想与愿望。在这种神仙世界里,诸神尤其是主神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具有无所不能的巨大神通,常常显示出超人间的神秘力量。中国家长制的封建宗法等级身份制度,在世界上历时最长。在中国两千多年漫长的社会发展历程中,封建制度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为惨重的痛苦。而天师道中的诸神,不仅轻而易举地战胜了世俗人生无法抗拒的生老病死等自然力量,而且也同样地逃脱了君主和官僚制度等社会力量的束缚,并进而向信徒们提供了一种无忧无苦、飘逸逍遥的神仙生活的虚幻参照。这种神仙境界,恰当地补偿了中国世俗生活里的严重缺陷,从而满足了现实人生的一切。同时,天师道又把宗法等级观念和封建的伦理道德搬进了人们的信仰世界,将其内化成了宗教的神学教条,来束缚和忍受苦难的广大信徒,从而使信徒将个人的长寿永生与社会的和谐安乐恰当地结合在一起,使其变成维持社会有序前进的强有力的工具。 其次,宗教神学必须有一套包括灵魂观、神灵观、生死命运观等在内的宗教观念与思想,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统一的系统的教义,进而形成经典。在中国原始宗教神学信仰和传统文化的肥沃土壤里孕育而成的天师道,正是吸收了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巴蜀地区的原始宗教信仰、巫术方伎、符箓饵食等文化因素,形成了有别于佛教、教和伊斯兰教等世界其他宗教的灵魂观念、神灵观念、生死观念等。与世界其他宗教相比,天师道不是将人生划分为此岸与彼岸,而是注重今生今世生活,追求的是延年益寿、肉体成仙。因此,它更具实践性、吸引力和欺骗性,形成了相当完整的自成体系的宗教观念和思想。在此基础上,进而形成了自己的教义经典和较为系统的宗教理论体系。 又次,各类宗教都非常注意信徒的宗教情感和体验,形成一整套包括各种法术、禁忌、对神的祭祀和祷告等修习方法,并进而形成系统的宗教礼仪。天师道也同样十分注意培养信徒对诸神的敬畏感、依赖感,对神圣力量的惊异感,接受神仙恩赐的安全感,违犯教义教规和渎亵神灵的罪恶感,人神交合的神秘感。每位信徒都要参加规定的宗教法事活动,通过繁琐的斋醮仪式和宗教礼仪等一系列修持方法,以获得宗教经验。尤其是天师道的饵食内丹神学,可以说是世界宗教文化体系中最为完美和系统的修持方法和宗教修为模式。 再次,宗教是一种群体性的社会化活动,因而组织和制度就成了构成宗教必不可少的要素。世界上任何一种教派都有一批固定的宗教职业者,并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宗教机构和制度,使们自觉地以成文或不成文的教规教诫约束自己。天师道很早就已有了一整套宗教组织系统和宗教制度,形成了从治所到静室,从君师、治头大祭酒、祭酒到鬼卒的完整系列,制订了较为严格的教规和教诫,如春夏禁杀又禁酒,禁止贪、盗、淫等劣行,并确立了比较固定的修行场所,初步形成了按教阶组织起来的宗教职业者。 由上述的比较中可知,天师道具备了宗教所必须的基本要素和普遍特征。它虽然没有形成唯一神的信仰,但却有至上神如太上老君、玉皇大帝、元始天尊的信仰。同时,它不仅信仰人格化的主神,而且更有等同于自然界本性的泛神论的“道”的信仰。所以我们可以判定,天师道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的正式形成。由于其开创者张陵祖孙三人的主要宗教活动在东汉顺帝到献帝时期(详见拙著《天师道祖——张道陵》),因此笔者认为,中国道教的正式形成期在东汉末期。 二、天师道产生的文化渊源 天师道的产生是当时、经济和历史文化思想各要素交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因此,只有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考察和研究,才能追溯出道教产生的详尽原因。 (一)天师道的法术根源——巫术、鬼神观念和自然崇拜。汉朝以前的巫术和方伎,是天师道中各种法术的源头。巫术的产生与鬼神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鬼神崇拜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主要信仰方式,其起源是非常久远的。从考古发掘出土的半坡氏族的丧葬形式上看,当时的原始先民就已经产生了灵魂观念。根据甲骨文的资料记载,在公元前1000多年前的商朝,就已由原始的图腾崇拜,发展成为以上帝、祖先鬼神为中心的敬天祀祖。商朝的统治者非常崇拜鬼神,《礼记·丧记》即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当时,大至王位的传承、国家政令的颁布、内外战争,小到普通百姓的生辰丧葬、日常起居、生产活动,都要求助于神,于是形成了从巫、祝到史、卜这样一支专门的神职队伍。他们不仅代天代神立言以警世,而且也直接地参与国家的生活,因而在当时占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地位。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便产生了种类繁多的巫术,诸如卜筮、占梦、占星、堪舆、预言、望风、风角、咒术和巫医术等,借以沟通人神。周王朝建立后,虽沿袭了商朝的旧习,生活中仍充满了鬼神气息,不过尤能崇尚礼制,力倡敬天保民,使得天神信仰日趋人格化。随着人事地位的不断提高,鬼神被逐渐地疏远了,巫、祝、史、卜等神职人员的地位日渐削弱。尤其是平王东迁以后,诸侯割据称雄,大国争霸连年不断,社会急剧动荡不安,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在繁重的人事压力下,再也没有心思专意于鬼神之事。于是,巫、祝、史、卜这一神职阶层开始分化,一部分由神圣的殿堂开始走入民间。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将自己所掌握的各种知识和技艺传授于民间:有的为满足普通百姓求福消灾的愿望而专门从事祭祷诅咒之术;有的为满足人们长生不死、延年益寿的愿望而专门从事烧炼服气和神仙之方;有的为满足统治者预卜社会变化规律的要求,专门从事仰观俯察、占星风角之术。这样就从巫祝之中分化形成了方士,从巫术之中分化出了方术。而天师道中的符水、咒语等方法,就基本上保留了古代的巫术方法。 我国原始的自然崇拜大约产生于山顶洞人时期。古人崇拜高山,认为仙人住在山上,山无大小、皆有神灵,山大则神大,山小则神小,于是形成了内容异常丰富的山岳崇拜。《庄子·逍遥游》、《列子》、《山海经》、《淮南子·地形训》等书即对此内容皆有绘形绘色的描述。大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已形成了系统的有关天、地、水三官自然神的崇拜。天师道完整地继承了这些信仰,并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使之在其宗教体系中呈现出三种生动的表现形式:一种是崇拜人格化、偶像化的日、月、星神;二是在其教义经典中,日、月、星神都有相应的符箓和咒,并在斋、醮等法术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三是将其作为服食和存思的对象。对地官自然神的崇拜,突出地表现为天师道所谓“彼岸”世界中洞天福地的设立。天师道宣扬的江河湖海神也很多,其教义经典中就记录了河伯君以及东、西、南、北四海神,还有河神、河侯、河伯等一些非常具体的水神。天师道中最常见的动物形象是四象,且完整地继承了自夏朝以来逐渐丰富、历久不衰的对龙的崇拜。龙经常作为主神的扈从或斋、醮中的一般保护神出现,既可以吞吐玄珠,成为人们存思服食的对象,又可以致雨降福、变化镇墓等。